當科技遇到藝術-重視原創 確保科技藝術競爭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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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邱誌勇】
作為一個人文科技島,台灣在科技軟硬體上擁有強大的國際競爭力,政府也以文化創意產業作為科技文化發展的重點,並在相關政策白皮書上揭櫫科技藝術之於文化創意產業之地位,建構台灣軟實力。
既然如此,國家文化政策就須從行政機制,轉換至一個與環境產生互動,進而產生發展與轉變的有機體,讓國家文化依存於土地的人文之上,透過成長與擴充,將國家競爭力極大化。
針對科技藝術發展與文化創意產業重點發展政策間的交互關係,我們必須思考在「藝術創作」與「產業化」兩造間的矛盾,如:文化創意產業強調兼具藝術性、商業性,著重產值與周邊效益;但科技藝術的展演耗資龐大,卻無法並進地有具體產值呈現。因此,必須重新思考如何把科技藝術納到文創產業,將獨特的科技藝術連結具有普遍性的文創產業。
文化創意產業強調原創性與經濟性,在發展過程中包含了從原創、商品化、產業化到全球化4階段,不同階段的培育與經營管理策略不同;文化商品也需將在地特色的藝文創製,經由商業化或產業化等創新經營模式,增添新附加價值,同時仰賴創意或知識人才的創造力,經由行銷供給鏈來完成。
因此,科技藝術家與團體殷盼政府能為科技藝術的發展,積極建構跨產業整合平台,結合國內相關產學研資源(如:動畫、數位遊戲、電腦設計、資訊產業),刺激技術研發之潛能,建構完整產業鏈。
更重要的是,政府的文化政策需確立科技藝術原創的獨特地位。長久以來,肇因於科技藝術的實驗性與應用性,其具體展現被視為展示性工具、或技術化應用。因而,大部份科技藝術界的創作者認為,在談論科技藝術發展與文化創意產業之間的關聯性時,需先確立科技藝術的主體性。
我們也需確立科技藝術家與團隊的專業屬性。科技藝術具有工程技術、藝術家的雙重性格,不僅需要具備高端技術解決的能力,還要開啟科技與藝術的對話,並確立其藝術性。以致,座落於產業鏈前端的研發、實驗與技術開發,更需受到文化政策的重視。然而,長期身處於產業鏈前端的科技藝術創新、研發與展演,卻無法得到政府長期的耕耘,以致無法充分展現其應有之綜效。
面對世界各國強大的競爭,與科技藝術相關的文化政策在「原創端」的培育與保障已刻不容緩,我們需藉由提升「科技美學」的價值,確保原創端科技藝術的實驗與實踐經費受到保障,並促使相關產業科技與資源的挹注,體現科技的溫度與美學素養。
(本文作者為台灣科技藝術學會秘書長、北京師範大學-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文化與創意學院副主席)
新聞來源http新竹尖石房貸s://tw.news.yahoo.com/當科技遇到藝術-重視原創-確保科技藝術競爭力-215011750--financ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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